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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、提交研修报告、申请变更及预订机票须知

来源: 时间:2023年01月01日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为更好地为广大公派留学人员服务,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教育处2017年8月启用”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“(以下简称信息平台),提供全方位、一站式信息化管理和服务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服务内容

1. 报到

2. 提交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研修报告

3. 变更申请

4. 预订回国机票

注:教育部自2020年11月1日起,取消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。自2020年10月1日起,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。详见教育部官网:http://www.moe.gov.cn/jyb_xxgk/s5743/s5744/A20/202009/t20200917_488440.html

二、平台登录

信息平台网址为:http://apply.csc.edu.cn。请使用录取时的账号、密码登录,并请下载信息平台使用说明,按说明进行操作。如遇技术问题,可发邮件至xxzy@csc.edu.cn寻求帮助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报到

1. 时间要求: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抵加后,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馆区的教育处(组)办理公派留学报到手续

2. 受理范围:安大略省(不含渥太华市)、曼尼托巴省、西北地区

3. 办理流程:

(1)在信息平台提交报到申请;

(2)递交纸质材料(邮寄或递交至教育处信箱中恕不接受上门当面递交

邮寄地址:24 Admiral Road, Toronto Ontario, Canada M5R 2L5收件人WANG Ying

请在信封上注明”报到材料“;

(3)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并提交纸质版材料,并在材料右上方标注1-6号材料不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。邮寄材料均不退回,请自留必要复印扫描件做备份);

A.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国外报到表》(在信息平台提交报到申请后打印并在表右下方签字);

B.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》(原件);

C.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》中文原件,红色文头),若因故延期派出,或从其他国家改派多伦多领区留学进修,请同时提供留学基金委签发的延期派出或改派证明

D. 本人护照复印件(带照片页);

E. 保险单复印件(非SIN号码)

F. 初次抵达加拿大:加拿大签证页,护照出入境盖章页复印件

请务必依据上述要求清单提供真实可靠的完整材料,教育处(组)收到全部所需纸质材料后将在信息平台进行审核。报到审核一般于报到材料寄达2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留学人员可自行与邮寄服务供应商联系确认投递结果,并关注信息平台报到审核状态。如留学人员确认邮寄材料投递成功且已超过20个工作日未审核,可以“国家公派-姓名-报到”为标题发电子邮件至教育处 (torontoeduk@gmail.com) 查询

(二)研修报

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须及时向推选单位和信息平台提交学习/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。

研究生每学期末须在信息平台上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/研修报告,联合培养博士生、联合培养硕士生同时还需向国内学校、国内导师提交。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行抽查。

参加年度复核的博士研究生当年不再另行提交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/研修情况报告表》;不参加年度复核的博士研究生仍需按规定在信息平台上提交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/研修情况报告表》。

(三)申请变更

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如有提前回国、延长留学期限、中途回国、赴第三国参会、变更留学单位等要求,须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及相关PDF文档。材料至少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并签字、国内导师及单位同意函、国外导师意见函等。

申请材料齐全后,教育处(组)在信息平台审核并在线批复。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平台查看审批状态及结果。凡未批准,擅自变更留学单位或其他事项,将按违约处理,本人和保证人均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

另:《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》第二十六条 留学人员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留学期限,本科插班生因故需要提前/延期回国者,应提前2个月向所属使(领)馆提出个人书面申请、推选单位意见函及留学单位/导师的意见函,获批提前回国的留学人员应按财务规定退回已发放的奖学金。

(四)预订回国机票

2019年1月1日起,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机票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订购。详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:http://zwfw.cscse.edu.cn/cscse/lxfwzxwsfwdt2020/gplx72/index.html.

具体流程如下:

1. 公派留学人员在信息平台提出回国申请;

2. 教育处(组)通过信息平台审核回国申请审核通过后,回国信息会通过信息平台推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;

3. 上述信息推送成功后,留学人员即可登录派出服务系统填写具体订票信息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后续具体订票事宜,并通过邮件及时告知留学人员订票情况。

留学人员须提前一个月以上提交回国申请,预定机票时间不足一个月所造成的机票差价自理,在线审核通过后,方能预订机票。机票审核通过后,不得更改。

提前回国时间超过7天者,须扣除其相应的奖学金。如果扣除前已发出,则须退回提前发放的奖学金。完成退款程序后,才能获得回国机票预订许可,办理机票预订。

附注:  本通知不包括其他非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人员。


祝广大留学人员学业顺利、学有所成!


驻多伦多总领事馆教育处


2023年1月1日